闻所未闻!法官竟让当事人伪造国家公文

  • 2026-09-22

宾语|文 宾曰语云(ID:Lzkj328)|出品 笑不活了。哭不活了。法院的司法文书又双叒叕出错了。 这一次,面对出现重大瑕疵的错误文书,法官脑洞大开,把“自由裁量权”交给了当事人,让当事人自己修改司法文书,帮法院背锅“顶缸”。如此司法奇观,就出现在重庆市两江新区法院。 今年上半年,我和澎湃新闻、城市青年网、记录刘杰等多家媒体、自媒体,输了一场名誉权官司。我在被强制执行过13200.56元之后,目前正在被逼着公开道歉。 9月11日,我收到两江新区法院邮寄来的(2026)渝0157执17947号《执行通知书》,要求我按照法院审定的《致歉声明》进行道歉。 认真学习了《致歉声明》后,我发现《执行通知书》把原渝北区法院生效判决书的案号弄错了。原渝北区法院民事判决书的案号是【(2025)渝0112民初5717号】,法院审定的《致歉声明》中,案号成了【(2025)0112民初5717号】。 单看案号,谁也弄不明白“(2025)0112民初5717号”是哪个省的判决书,加个“鲁”就是山东的——【(2025)鲁0112民初5717号】,加个“豫”就是河南的——【(2025)豫0112民初5717号】。 发现这一问题后,9月14日下午17:26,我给执行人员发去信息,告诉他我已经收到了《执行通知书》,但是把让我道歉的判决书的案号写错了。 16分钟后,执行法官就给我打来电话。 执行法官告诉我,他们刚核实了一下给我发的那张东西,“案号确实我们这边可能疏忽了,‘渝’字应该是在写的时候,可能删的时候删多啦,这个确实我们有点问题。” 在承认他们确实“有点问题”之后,这位执行法官直接告诉我:“你可能,你能自己把这个加一下嘛,就是那个‘渝’字,2025这个?” 我当即表示为难:但这是执行通知书呀,(让我自己改动)有点不严肃。 执行法官:我知道,我知道,确实是我的失误,我这边给你造成了这个影响。 这位法官解释:可能最近太忙啦,就是,这个可能是在写的时候,他有可能删的时候它格式有点问题的时候,删漏了这个东西,确实不严谨。但是的话,你看这边能给他加上去吗? 自己改法院的司法文书? 这位法官的要求真的把我给惊到了。 对此,上海退休公务员、报告文学作家张敏宴老师说:漏掉一个字还不是个大笑话,叫你加上去,那才是个大笑话。“你的判决书要我给你加字,那干脆你的判决书叫我帮你写就是了。” 事实上,这样的笑话早已见怪不怪。 去年,重庆何某某起诉澎湃新闻、记录刘杰等多家媒体、自媒体侵犯名誉权。何某某起诉媒体的重要依据就是渝北区法院(2022)渝0112民初27138号民事判决书。 在2025年7月15日的法庭质证阶段,我当庭告诉对方律师和王京法官,原告方向法庭提交的(2022)渝0112民初27138号民事判决书用的是“拟判决”,也就是说,这个判决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而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在二审判决书中,并未纠正一审的“拟判决”。我要求王京法官记录在案。 20天后的2025年8月4日,渝北区下达(2022)渝0112民初2713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对“拟判决”予以补正。 4天后,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也下达了(2023)渝01民终747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像复印机一样,也对“拟判决”予以补正。 补正得了瑕疵,补正不了枉法 像李超法官,庭审结束13天后,还能违法组成合议庭,隐瞒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女检察官王某某与何某某通奸生子的录音,隐瞒渝北区法院对多名证人所作指控何某某涉嫌强奸的询问笔录,坚持何某某“有婚外情,违背公序良俗,也不能叫他‘淫乱’”…… 像重庆市一中院赵志强法官,对一审合议庭人员组成不合法不予纠正,故意隐瞒何某某的公众人物身份(重庆市第三届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全国先进),故意将江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故意将法院民事判决书对何某某的违法和不符合道德规范进行的公开谴责,颠倒黑白成隐私案件,说“何某某的案涉婚外情、侵害配偶夫妻共同财产权等道德失范或民事侵权行为,影响特定当事人的利益,但不涉及不特定多数人,因而与公共利益无关。”“其次,何某某的案涉婚外情等道德失范行为属于其个人隐私。”“道德失范行为应受否定性评价乃至应负法律责任,但行为人并不因此而当然丧失隐私权和名誉权。” 这些没有被“补正”过来的,就成了冤假错案,成了枉法裁判。 7月8日,李超法官气急败坏地辱骂当事人,至今拒不道歉,也没受到任何处分。9月3日,刘海兵法官把范辰、江丞华律师挡在法庭外开黑庭,至今没有说法。 堂堂法院,连判决书的案号都能漏字,都敢唆使当事人去修改法院的法律文书。执行人员最终答应再出一个“补正”的文书。“补正”的是案号,可那些枉法裁判、颠倒黑白、辱骂当事人的过错,什么时候才能得到“补正”?(作者:宾语)(宾曰语云微信公众号:lzkj328) 来源| 宾曰语云ID号:lzkj328 出品 | 宾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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